爲何華馬文學?
October 11, 2008 by seehing1102
星期五(2008/10/10)
那天,第一次修鄭文惠老師的課。課程名為《空間,記憶與文學文化研究專題》,據説是老師這兩年新開設的研究所課程。一聼這個課程的名稱,就知道這門課除了探討文學文獻研究,其實還涉及很多社會學,歷史學,文化學的知識,是屬於跨學科,跨領域的研究課程,難怪除了中文所的研究生,連新聞所,歷史所,政治所的學生也慕名前來修課和旁聽。(成大的政權說我的班像聯合國在開會,哈~)
第一堂課,老師要我們各自介紹自己,系所,要研究的領域,以及爲何要選修這門課程。大家的研究領域都不同,中文所的有人說要研究唐宋明清,有人要研究宗教信仰,有人要研究小説;新聞學的有人要研究消費空間,有人要研究報刊;政治學的有人要研究政治空間和女性主義。輪到我介紹時,當然又是唯一一個怪咖了。因爲全班只有我一個說要研究海外華文文學,而且打算在這堂課討論馬華文學,理由是想要了解所謂的《馬華文學》,在周旋于華人文學,華文文學,國家文學之間,除了后殖民理論以外,到底還有什麽研究是可以繼續發展的。其實馬華文學在臺灣會紅,是因爲旅台作家一直在默默發展這個新興華文文學領域。而一向以歐美漢學研究為學習效仿的臺灣,若不是在美國哈佛大學任教,被臺灣學術界稱爲“神”來崇拜的著名學者 — 王德威教授發起研究“華人文學/華文文學”的話,我想以一個被批評爲“經典缺席”的馬華文學,在自以爲是的大中華文學圈内,尤其是臺灣這樣的小島嶼,除了背負道統的中國文學和強調本土的臺灣文學的研究,他們哪還會在乎海外華人文學(或者被認爲是華僑文學/僑民文學)?就算在乎,他們的眼光和焦點也只是專注在歐美的華人文學研究(華美/華英文學),對於連東南亞有幾個國家都搞不懂,連馬來西亞和新加坡都分不清楚的在地人,哪還會去理會所謂的南洋情調的文學研究呢?
老師聼了我的介紹后,就說現在馬華文學在臺灣很紅,並且告訴我們說她最近也在處理菲律賓的華人文學研究。這時她提起了高嘉謙學長的博士論文,並對我提出一個疑問:爲何黃錦樹老師和你的學長高嘉謙在論文口試上,都一起搖頭否決馬華文學沒有古典文學(明清時期)的繼承或影響?老師這樣問的理由是,她去印尼時發現當地流傳的手工品具有古代中華藝術的風格,而且歷史記載中國人航海南下的紀錄,在明清時期就已經很常發生了。對於這個課題其實不好回答。記得還沒有來到臺灣留學時,在雪華堂的一個馬來西亞族群研究中心主辦的研討會上,馬大的潘碧華博士就嘗試處理關於馬華文學與漢學繼承和延續的影響問題的相關論文,但是潘老師並沒有對於這個課題提出很有見地的見解,相反認爲這個課題的答案希望中國學朮界有新的研究成果或理論出來,才能多加探討(大意如此)。我當時在這堂課上的回答,只能以在博特拉大學外文系中文組修讀莊華興博士的課時,對於其教授的馬華文學(史)的知識提出一點個人的淺見。
在博大修課時,記得馬華文學的開始如根據史學家方修先生的看法,馬華文學的起源開始于中國五四新文化運動。馬華文學早期的寫作人由於大部分是來自中國大陸的知識分子,雖遠赴南洋謀生尋找新環境,但對於文化的依歸仍舊以中華文化為主,所以早期的馬華文學作品可以看見透露出很濃厚的中國情結内容。到了二十世紀二十年代後期及三十年代初期的馬華文壇,開始有文學本地色彩化的認識,寫作人積極地發掘本地題材。[1] 當時我在課堂上敍説我所認知的馬華文學時,坐在我對面的一個台大中文所博士班四年級的博士生一直死命的搖頭(這個女人好像怕我看不到她死命搖頭的樣子),在我把話說完后,她立刻舉手發言,認爲馬華文學不應該和中國現代文學同時期在1919年的五四新文化運動起步,相對的應該從古代文學時期就開始,而不是和中國現代文學一起以白話文為文學文本討論,難道馬華文學沒有古代文學的繼承嗎?對於這個博士生的 “ 大中華主義意識 ”,我真的很佩服她的 “ 勇氣 ”,可惜她遇到的不是僑生,也不是以中華文化為依歸的華僑,而是遇到我這個外籍生,一個具有很強烈的 “ 大東馬主義 ”意識的大馬人。當“ 大東馬主義VS大中華(假像的)主義 ”,她提到的這些問題,其實也不是什麽有見地的問題。因爲這個問題在馬華文學早就有討論,只是討論的不多。原因是文本文獻流傳下來的不足夠,在文獻缺乏的情況下,如何完整的尋找到馬華文學的古代文學繼承呢?臺灣文學的起步可以最溯到明清時期,為何馬華文學不能?對於這樣一個具有企圖心的人,又這樣具有野心和大中華意識的博士生,其提出的問題,在我看來還是具有很濃重的中國文學分支的看法,莫非她要以中國文學強加套用在馬華文學身上?對於她那麽的 “ 關心 ”馬華文學,我還是要讚揚一下的。但是我的問題是,明清時期會下南洋的人是誰?來南洋的目的是什麽?如果下南洋最頻密的人是下來經商的生意人的話,那麽這些生意人主要的目的不就是爲了經商貿易嗎?商人和文人下南洋的目的並不一樣。文人屬於知識分子,在明清時期屬於知識分子的階層不是非富則貴,就是貴族或者達官貴人,在不然就是落魄潦倒落第的書生。這樣的文人沒事下南洋來干嘛?僅僅只是作幾首詩,詞,賦,然後宣揚大明或大清的國威嗎?就算真的假設要尋找文學題材而下南洋,請問中國的山水田園詩歌在古典文學時代,那幾首有南洋風調的?另外,商人屬於金錢分子,經商的人只要有生意頭腦,會變通,不需要飽讀詩書,照樣可以做生意。請問只是短暫南下做買賣和交易的中國商人,在完成交易后便馬上帶貨物回國,繼續長期逗留在南洋幹什麽呢?貪戀南洋美女還是南洋風景嗎?所以如果按照歷史記載,明代,清代時期確實是有中國人南下,但是問題是南下的中國人時間長嗎?還是只是短暫逗留就離開呢?如果逗留時間不長,如何在南洋留下文學書寫的文獻資料?就算有也只是流傳一些在廟宇建築物留下的刻字或題字,請問如果要完整的進行文學文本研究,這些刻字,題字,字畫算文學文本的研究嗎?還是只是歷史古跡的史料保存研究而已啊?
只可惜這堂課,老師不會讓我以馬來西亞文學的立場來討論,因爲我的研究所是中國文學研究所(臺灣的中文系總稱),在中國文學研究所研究馬來西亞文學,確實更加名不正,言不順,讓人覺得華裔馬來西亞文學要寄人籬下才能進行研究。有時,當我遇到有非大馬人討論馬華文學時,還是很開心的。但是如果只是純粹以一種既不了解又不清楚的心態,又想要以一種強烈的中華文學(漢學)姿態來看待他國的華文文學的話,對於這種人的心態,真的覺得很沒水准。我自己對於臺灣文學都不了解,爲了尊重臺灣文學,我不敢將臺灣文學與中囯文學強行並列而談,因爲覺得這樣對於臺灣文學(尤其是現當代的白話文書寫)很不尊重。其實,與其說我研究馬華文學,不如說我要研究《華馬文學》(華裔馬來西亞文學)。這樣我的定義位置將會把焦點放在囯族身上來討論,而非只是漂浮不定的海外華人文學或華文文學而已,相對的是實實在在的一個國家境内所存在的文學空間與記憶文化書寫。對於我來説,《華馬文學》這樣的華裔馬來西亞文學概念,才能充分表達出這個文學的主體性和代表性,其主體性質不是中國,不是臺灣,而是馬來西亞;其代表的不是海外的華僑,華人,而是道道地地有國家身份,有族群記憶與想象文化共同體的馬來西亞人文學。《華馬文學》表露出我對於馬來西亞這塊土地的踏實感,並非只是別人眼中或口中的馬華文學(僑民文學)而已。
*(寫于雙十節,臺灣的國慶日)
[1]方修,《新馬文學史論集》(香港三聯書店分店聯合新加坡文學書屋出版),1986
年,頁16-28。